
11月10日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巢湖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,安徽肥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,与无融资担保资质机构合作开展业务、贷后管理不到位、违法发放贷款,被罚款375万元。
相关责任人丁常斌、高聪、万正宝、赵静雅、王忠平被警告并罚款合计33万元;王华余、张琼被给予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。
*ST深天: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
严厉打击破坏营商环境犯罪,起诉扰乱市场秩序罪2万人,同比上升52.7%;严惩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,起诉民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职务侵占、挪用资金、受贿等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涉企犯罪5827人,同比上升41.1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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