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5月31日消息,上饶菲一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、水质、微小气候、采光、照明、噪声、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案,被上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警告并罚款1000元(1500)。
据公告内容,上饶菲一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其经营的公共场所中,未按照规定对空气、水质、微小气候、采光、照明、噪声、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,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定。
上饶菲一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违反了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,构成了公共场所卫生类违法行为。对此,上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,对上饶菲一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警告并罚款1000元(1500)的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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